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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融合”背景下:2019年企业应对措施与劳动社保个税法高级研修班

课程时长:2天

课程价格: ¥2200.00/人

支  持: 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内训定制

适合对象: 1、各企业高管;2、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3、各企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税务总监、总会计师、财务经理、办税服务人员及相关业内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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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31日,个税修正案表决通过!!!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政策陆续出台,您已然清楚了吗?

    首次在“新个税”中出现的反避税条例——企业高管、股东是否已经敲响警钟?

    自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执行以来,企业管理、营销和技术骨干及外籍人士等中高收入者的税负是否一如测算的那样厚重?伴随着新个税而来的正是更为严厉的监管政策和稽查措施来加强对中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高管的薪资及其他收入是否还有筹划空间,操作风险在哪里?

    2019年1月1日起,社保由税务部门统征后,工资、社保、个税,三者结合为一,统一征管,加强监管力度。矛盾生于变化,面对变化的社保、个税,“工薪阶层”从中受益几何?企业应该如何应对愈加收紧的征管政策,做到税务有效性及合规性、规避风险性三不误?

    未来所有社保和非税收入都由税务部门征收,这将会带来何种影响?国家对社保的整体规划如何?企业的社保一定要足额缴纳吗?企业如何应对这些政策新变化?

    课程主讲内容:

    第一部分:社保征管体制新变革,企业的应对之道;

    第二部分:职工薪酬的范畴界定;

    第三部分:职工薪酬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用缴纳法律界限解析;

    第四部分:合理设计薪酬,巧妙发放收入,轻松应对技巧;

    第五部分:社保合规;

    第六部分:社会保险可以秋后算账吗?

    第七部分:个税筹划


    课程对象

    1、各企业高管;2、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3、各企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税务总监、总会计师、财务经理、办税服务人员及相关业内人士。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社保征管体制新变革,企业的应对之道

        一、现行社保规定及司法实践

        (一)社会保险费概述

        (二)社保基数的确定与社会保险费计算方法

        1.如何确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如何确定员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3.社会保险的计算方法

        (三)疑难问题解答:社保热点28问

        1.职工哪些收入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2.年终奖是否纳入社保缴费基数?

        3.员工是否可以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可以协商不缴纳社会保险,而将社保费以补贴的形式发放?

        4.双方协商不缴社保后,员工能够主张经济补偿?

        5.缴纳的社会保险险种不全,员工可否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6.低于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员工可否要求经济补偿?

        7.代缴社保,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承担?

        8.低于社保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是否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9.低于社保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单位是否需要补差额?

        10.试用期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11.离职当月是否仍需缴纳社会保险?

        12.工资拆分发放可否规避社保缴费基数?

        13.个人账户发放工资可否规避社保缴费基数?

        14.用报销的形式发放奖金可否规避社保缴费基数?

        15.以劳务派遣形式转嫁社保风险可行吗?

        16.将劳务派遣转为劳务外包,社保缴纳义务转嫁给外包公司,可行吗?

        17.与拒绝参保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可行吗?

        18.解除双重劳动关系人员,可行吗?

        19.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是否再缴纳社保?

        20.灵活就业缴费人员,需要解除吗?

        21.外地户籍人员可以个体参保吗?

        22.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社会保险应该在哪里缴纳?

        23.缴满15年还需要继续缴费吗?

        24.总分(含母子)公司之间人员互派相关用工成本的承担主体的正确选择

        25.如何处理社会保险争议问题?

        26.如何应对员工要求补缴社保的请求?

        27.可否要求员工承担补缴社保的滞纳金和利息?

        28.违反社会保险规定,企业将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

        二、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的应对措施

        1.合理降低社保基数

        2.用工模式优化

        3工资结构优化

        4.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升职工福利待遇

        三、新政下个税与社保费的筹划思路

        1.个人代开发票,企业还需要扣缴个税吗?

        2.职工薪酬中哪些部分为个人所得税免税和不征税所得?

        3.员工应税收入费用化筹划:车补、话补、房补、伙食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午餐补贴风险防控与税务筹划

        4.员工收入福利化政策:哪些福利支出或现金发放既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又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员工实物福利筹划:单位住房、汽车、电器等实物给员工做福利是否纳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6.兼职与非全日制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取得报酬风险防控与税务筹划

        7.绩效考核与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处理

        8.借款利息筹划:如何将20%的税率降为2%?

        9.经营所得税负下降,个人独资与个体工商户避税方向

        10.财产转让及其他所得筹划仍存在合理筹划空间

        11.年终奖发放的雷区及计算

        12.年终奖、年薪差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法:最佳节税月薪如何计算?  

    第二部分:职工薪酬的范畴界定

        1.会计“职工薪酬”的范畴

        2.企业所得税“职工薪酬总额”的范畴(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

        3.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

        4.社保“工资总额”的范畴

        5.年金“工资总额”的范畴

        6.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的范畴

    第三部分:职工薪酬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用缴纳法律界限解析

        1.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合理工资薪金的界定? 与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用缴纳有什么不同?

        2.实物发放的福利有哪些种? 这些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用扣除?

        3.现金发放的福利有哪些种?这些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用扣除

        4.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用分别怎样处理?

        5.年终一次性奖励是否有变化?应怎样处理?

    第四部分:合理设计薪酬,巧妙发放收入,轻松应对技巧

        1.规范工资薪金制度,规避相关税费?

        2.运用合理工具,降低相关费用?

        3.巧妙设计工资支付方式,轻松降低税费负担?

        4.工资变为虚假劳务发票的风险

        5.综合考量负担,合理选择方案

    第五部分:社保合规

        1.社保改嫁税务后,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2.税务征收社保,如何影响企业招聘?

        3.员工可否放弃缴纳社会保险?

        4.可否协商不缴纳社会保险,将社保费用以补贴形式发放?

        5.协商不缴社保后,员工能否反悔索要经济补偿?

        6.缴纳的社会保险险种不全,可否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7.如何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8.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劳动者可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9.低于社保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是否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0.试用期应否缴纳社会保险?

        11.离职当月是否仍需缴纳社会保险?

        12.如何处理社会保险争议问题?

        13.如何应对员工要求补缴社保?

        14.社保补贴可否折抵单位应缴的社保?

        15.可否要求员工承担滞纳金、利息?

        16.违反社会保险规定,企业将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

        17.企业从哪些方面可以降低用工成本?

        18.如何合规降低社保基数?

        19.如何设计工资结构,提升员工福利待遇?

        20.全国人大新修订的个税法,个税改革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有哪些?如何应对?

        21.如何实现个税筹划?

        22.解读:9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以及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第六部分:社会保险可以秋后算账吗?

        1. 税务部门征收社保与人社部门征收社保的口径有何差异?

        2. 新征收模式下企业原来少缴、没缴社保的问题是否会被追责?

        3. 新征收模式下,合规化缴费,职工成本要承担多少?

        4. 在不涨薪情形下,招聘工作将面临怎么样的压力?

        5. 新征收模式下,如何调整传统用工的匹配方式或结算方式?

        6. 新征收模式下,使用学生实习、超龄雇佣、小时工、兼职工等特殊用工是否纳入企业单方缴费基数?

        7. 新征收模式下,高收入群体缴费是否纳入三倍封顶?

        8. 新征收模式下,通过第三方人力公司社保违规是否会关联到本企业?

        9. 社保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和个税的金额是否要统一起来?

        1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可以避免吗?

        11. 三个月内的过渡期内,企业可以如何提前做好布局工作?

    第七部分:个税筹划

        一、新《个人所得税法》逐条解析:新在何处?

        二、新《个人所得税法》疑难问题解答:

        (一)关于综合所得

        1.综合所得包含哪些内容?

        2.综合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综合所得如何按年度合并计算个税?

        4.综合所得适用税率有什么讲究?

        5.扩大3%、10%、20%三档税率的级距如何合理应用?

        (二)关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2.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三)关于年终奖

        1.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适用新算法?

        2.今年的年终奖什么时候发放才划算?

        3.新法实施后,月工资和年终奖的最优分配方案是什么?

        (四)关于个税申报

        1.企业如何代扣代缴?

        2.个人如何办理汇算清缴?

        3.如何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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